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股份将获得公司定向转增的6股对价股份,全体流通A股股东共获得46,418,760股;公司非流通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将获得公司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的20,000,000股股份,凌海市大有农场芦苇公司获得公司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的10,000,000股股份。
    2、流通A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8月25日。
    4、流通A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8月28日。
    5、2006年8月28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8月28日。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8月28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8、自2006年8月28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ST金城”改为“G*ST金城”,证券代码“000820”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8月7日经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内容
    1、对价方案:本公司以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总数77,364,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流通股东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 股转增股本6 股,全体流通股股东共获得46,418,760 股;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定向转增2000 万股,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承担本公司5000 万元债务;以资本公积金向凌海市大有农场芦苇公司定向转增1000 万股,凌海市大有农场芦苇公司承担本公司2500 万元债务。
    2、流通A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获得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年8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
    4、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法定承诺: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6年8月24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6年8月25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3 2006年8月28日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
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
3 2006年8月28日 流通A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 继续停牌
4 2006年8月28日 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ST金城”,
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
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5 2006年8月29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幅限制,以前一交 恢复交易
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四、对价安排的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A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A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 占比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未上市流通股 134,051,400 63.41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4,057,160 57
(一)发起人股 - -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股 1,451,000 0.69 1、国家持股 1,451,000 0.50
2、国有法人股 950,000 0.45 2、国有法人持股 950,000 0.33
3、境内法人股 - -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161,650,400 56.16
4、外资法人股 -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自然人股 - - 5、境外法人持股
6、其他 -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定向法人股 - - 7、其他
1、国家股
2、国有法人股 - - (二)内部职工股
2、境内法人股 131,650,400 62.27
3、外资法人股 - - (三)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4、自然人股
5、其他 - - (四)高管股份 5760 0.002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77,364,600 36.59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五)其他
33、内部职工股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3,777,600 43
34、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1、高管股份 3600 0.0017 (一)人民币普通股 123,777,600 43
2、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7,361,000 36.59 (二)境内上市外资股
1、人民币普通股 77,361,000 36.59
2、境内上市外资股 - - (三)境外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 - (四)其他
三、股份总数 211,416,000 100.00 三、股份总数 287,834,760 100.00
    六、公司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资产未发生变化,净资产和负债总数有所变化,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各自所拥有的权益发生了变化。
    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的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1 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14,391,738 G+12个月
14,391,738 G+24个月
56,866,924 G+36个月
2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 78,401,000 G+12个月
    注:G指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注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限售期满,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等事项,应对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进行相应比例调整。
    八、咨询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备查地址: 辽宁省凌海市金城街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电 话: 0416-2735012
    传 真: 0416-2735004
    联 系 人: 吕立
    九、备查文件
    1、《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