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有尊严的企业,应该向世人展示超过其他企业的盈利能力、完善的内控机制以及对法律与规则的尊重。可惜,作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的建设银行在最近关于内蒙古新丰电厂的表态中,给企业尊严提供了反证。
这倒并不仅是因为建行间接给违规上马的内蒙古新丰电厂投入了巨额贷款,更是因为建行新闻发言人在阐述这一事件中,自始至终未对此事表现出反省之心,整个发言基调是成绩总结会,并对银政贷款作出了与众不同的独特理解。
早在今年4月25日,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五部委联合签发了一项紧急文件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各类打捆贷款的通知》。其目的就是为了阻止地方政府的固定资产投资冲动,防止银行与地方政府联手推高固定投资比例,这也成为宏观调控手段的重要一环。
在《通知》下发之时,打捆贷款的肇始者国开行与建行、交行等商业银行似乎不以为意,以“银政合作”代替了如同过街老鼠的“打捆贷款”,坚持认为这是完全正常的业务合作。建行一位高管接受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记者采访时言之凿凿:“银政合作框架内的贷款都要逐笔走单独评审程序。银政协议一般都明确规定,对所包含的项目以及企业本身的贷款程序、审批办法和对风险的管理,完全是按照银行程序去评估、审批和调查。协议中不带任何指令性和绝对承诺,符合条件方才发放贷款。”建行新闻发言人的此次发言如出一辙,坚持为银政合作辩解,并认为在银政合作中市场化操作已取代了以往对于政府信用的一味依赖。
按照该发言人公布的数据,今年以来建行先后与内蒙古、四川等15个省、区(市)政府签署了银政合作协议,协议信贷额度合计13486亿元。这样如数家珍,建行显然视此为一项重大成绩。
以银政合作代替打捆贷款,形象地反映出在地方政府投资冲动、银行流动性过剩以及投资方向不多的情况下,冲出五部委的特急文件所构筑的贷款围城的过程,银行与地方政府仍然春风暗度。即便建行如数家珍地搬出了一大堆荣誉,却仍然无法遮掩住与国内其他银行一样的投融资方面的困境。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既然银行在银政合作中“全面推进和落实银政协议约定的内容,密切跟踪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积极营销和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那么,为何会对此次合作的具体项目毫无所知?
虽然建行声明是“向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但2005年7月新丰电厂事故发生后,内蒙古被国家叫停的电站建设项目有10个,其中7个违规建设项目全部属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就包括新丰电厂。共有9家银行和2家财务公司对这家集团进行了贷款,贷款余额超过200亿元:国开行56.97亿元、工行40.17亿元、建行31.35亿元、中行22.91亿元、农行18.05亿元、交行11亿元,其他有中信、招商、民生等各家银行,几乎将中国各大银行一网打尽。当时,各家银行争抢内蒙电厂大餐是业内人尽皆知的秘密。
这次叫停内蒙古800万千瓦的电力新建项目,大约涉及800多亿元的投资,其中银行占了投资中的大部分。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坏账风险?
明知银政合作是固定资产的助推器,明知项目违规风险极大,明知政府担保毫无法律效应,这些银行依然如飞蛾扑火,前赴后继。这些已经上市或者打算上市的正在改革进程中的金融机构,如何面对投资者,如何面对储户,如何面对纳税人的付出?
更让人寒心的是,时至今日,面对如此严重的局面,笔者看不出银行有反省之意,一整篇文章中轻描淡写的两句话,“我们在跟踪观察客户贷款资金运用过程中,还存有对政策不敏感、贷后管理措施不健全等薄弱环节”,而并非反省。他们应该重新认识企业尊严。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