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文生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全票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通过《关于全面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三、通过《关于全面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四、通过《关于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04年2月曾与济南银座北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世界贸易中心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相关事项曾披露于2004年2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鉴于《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已到期,为有效避免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给本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与济南银座北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世界贸易中心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由本公司继续受托经营管理济南银座北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受托期限为两年。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