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大博文鞋业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的额度为人民币1,6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人民币1,600万元。
    3、截止2006年8月23日,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14,193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博文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博文公司)今年定单充足,而相应流动资金比较短缺,为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该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借款总额为1,600万元,期限半年,并请求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006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上海大博文鞋业有限公司1,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决议》,同意本公司为大博文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600万元,担保期限自银行核准授信额度之日起半年。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授权委托2人,同意该决议的董事9名,符合本公司章程及证监会、银监会颁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大博文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72.30%股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三林路95号,法定代表人陈辉峰;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鞋类制品等。
    截止2006年6月30日,大博文公司资产总额为9,971万元,负债总额为5,543万元,净资产为4,428万元,净利润为7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2006年8月银行核准授信额度之日起半年。
    担保总额:1,6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大博文公司定单充足,经营状况良好,该公司因生产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贷款,需本公司提供担保。鉴于该公司的盈利情况、银行信用和实际偿还能力,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大博文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五、 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06年8月23日,公司担保数量累计14,193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14,193万元,对外担保0元。没有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