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关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整体上市有关事项的函》,其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能源集团持股比例50.19%)拟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收购能源集团的全部资产,该等资产包括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59,187,391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以及通过其控制的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83,748,408股(非上市外资股)。 上述股份合计142,935,7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08%。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