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8月24日上午8.00分在成都索菲特万达大饭店召开。 出席会议的监事有陈大田、楼锡锋和熊军,应到3人,实到3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陈大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全文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进行的网上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