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大股东沈阳松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辽集团”)书面通知获悉,松辽集团涉诉与沈阳苏建联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之间债务纠纷,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04]沈民房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和案件执行需要签发了《拍卖委托书》,委托辽宁北方资产拍卖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30日举行专场拍卖会,公开拍卖已冻结的松辽集团所持本公司6704万股社会法人股(其中6676万股已质押)。
    本公司将根据拍卖的进展情况和法院裁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