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8月23日上午9时,在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6年8月11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刘永和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王明时先生因在国外,不能参加此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赵杨女士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4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与会董事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1.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受让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药业(香港)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3.关于受让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美国大圣贸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以上第2、3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郝于田先生(为关联方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关联董事师春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资深顾问)回避表决,详情请参见《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4.关于继续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融资额度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向上述两家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继续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融资额度;
    (2)向中国光大银行继续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融资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商票包买4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3000万元,银行承兑贴现1000万元,进口开证7000万元),并授权天津市天发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控股比例90%)、天津市三隆化工有限公司(控股比例92%)、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控股比例70%)等控股子公司在授权额度有效期内可以利用此额度直接向银行办理业务,并监督和保证其按期还款。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