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务网讯:
德国联邦政府本周批准了一项立法,提高生物燃料在汽油和柴油中的掺混比例。
从2007年1月1日起,石油行业必须提高汽油和柴油中生物燃料的掺混比例。
2007年,生物燃料必须占到柴油销售的4.4%以及汽油销售的2%,从2010年开始,生物燃料在汽油中的掺混比例将增至3%。
德国计划到2009年生物燃料的掺混比例达到5.7%,到2010年至少达到6%。
虽然掺混生物燃料的汽油和柴油不再享受低税优惠,但是纯净生物燃料依然享受税收优惠。
欧盟委员会规定到2010年生物燃料的掺混比例要达到5.75%。
欧盟支持生物燃料发展及应用,来帮助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多样化燃料来源以及发展长期替代石油计划的目标。
制作:中华商务网 https://www.chinaccm.com
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