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顺利实施再增年产40 万条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技术改造项目,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大力士轮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度为人民币3 亿元的贷款担保(其中:建行贵阳市城东支行1.2 亿元、工商银行贵阳市瑞北支行1 亿元、农行贵阳云岩支行0.8 亿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事实发生之日起6 年。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前述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901 万元,待本公告所指担保协议全部签署后,担保金额为36901 万元。
    2006 年8 月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对《关于为贵州大力士轮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担保事项勿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贵州大力士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 贵阳市百花大道41 号
    法定代表人 马世春
    经营范围 开发、生产、装配和销售高性能子午线轮胎产品。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
实收资本 2400万元
资产总额 2400万元
负债总额 0
净资产 2400万元
    被担保人为新设立的公司,本公司出资90%,贵州金关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系本公司为实施再增年产40 万条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技术改造项目而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建设前述技改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目前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901 万元,全部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8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