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应参加会议董事和独立董事9名,实际参加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知晓本次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及其摘要》,并予公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
    2、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88号平安大厦19层本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9月4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关于公司为闽东电机集团国际贸易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于2006年8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股东可以现场、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委托法人股东的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06年9月4日至2006年9月11日上午8:40(公休日除外)。
    3、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88号平安大厦19层公司十九层会客厅。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万里、江信建
    (2)电话:0591-83348228,83364248
    (3)传真:0591-83326201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5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