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24日11:00在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3天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的监事四名,实际出席的监事四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朝蒙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审议,全体监事成员采取传真表决的方式,作出如下决议并予公告:
    赞同票4票,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了审核意见:
    1、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