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丰电厂违规建设中所反映出的银行信贷违规发放问题,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时报》获悉,目前,中国银监会已就此部署专项调查。
此次新丰电厂违规建设共牵涉9家银行的信贷。 8月23日,建行率先做出回应,表示不存在违规信贷问题,但同时,建行坦承还存在对政策不敏感、贷后管理措施不健全等薄弱环节。
建行有关人士向《财经时报》透露,新丰电厂违规建设中所反映出的银行信贷违规发放问题十分严重,但建行只是按规定程序向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并没有对具体项目直接贷款,因此不存在违规信贷问题。
这位负责人强调,事实上,建行去年10月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签订的金融合作意向协议中,就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排除了不符合产业政策、有违规疑点的合作项目。
今年以来,建行先后与内蒙古、四川、湖北、浙江、海南、山西、河北、苏州、江苏、广西、辽宁、厦门、广东、深圳、上海浦东新区等15个省、区(市)政府签署了银政合作协议,协议信贷额度合计13486亿元。其中,拟支持中小企业2300亿元。
据了解,目前,建行不存在任何“打捆贷款”,这已得到人民银行、银监会的充分肯定。建行每年贷款发放额超过2万亿元人民币,每年中长期贷款发放额超过5000亿元。
根据建行8月24日公布的半年报显示,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建行实现经营收入为人民币708.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按可比口径计算的净利润232.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3%。
每股盈利为人民币0.10元;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为0.95%;年化平均股东权益回报率为15.67%;成本对收入比率为41.65%;资本充足率为13.15%;不良贷款率由上年末的3.84%下降至期末的3.51%。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