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吉林诺氏等三家生产企业被责令收回药品
本报讯 据《重庆晨报》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关于对吉林诺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多糖注射液”等产品采取控制措施的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和销售吉林诺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多糖注射液”、“丹参酮ⅡA磺酸钠注射液”、“肿节风注射液”、“射干抗病毒注射液”,吉林巴里莫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麻素注射液”以及广东本和堂科技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苦碟子注射液”6种药品,并由生产企业收回市场上流通的上述药品。
据了解,上述生产厂家的6种药品,因违反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说明书管理的有关规定被紧急叫停,服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人参多糖注射液”临床上主要用于增强机体免疫功能,克服肿瘤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副作用:“丹参酮ⅡA磺酸钠注射液”主要用于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病毒性心肌炎、心律失常、栓闭塞性脉管炎、高血压,以及脑供血不足、脑血栓、脑梗塞:“肿节风注射液”主要用于清热解毒、消肿散结,适用于肺炎、阑尾炎、菌痢、脓肿:“射干抗病毒注射液”属于抗病毒及抗菌消炎药,可以与其他药物配合使用治疗流行性出血热早期病症:“天麻素注射液”临床上主要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征及偏头痛、三叉神经痛等血管神经性头痛,也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征、眩晕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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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宝将召回83万问题注射液
该产品已停产,另有两注射液因“可见异物”不合格
综合新华社电 记者26日在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了解到,公司已停止销售今年以来生产的所有规格为100ml:0.5g甲硝唑注射液,并向所有的经销公司发出召回令,公司目前已停止甲硝唑注射液的生产。
位于宝应县的“扬州中宝”是一家综合性制药企业,主要生产输液、针剂、固体制剂等多个剂型120多个药品制剂品种和一些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宝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启锦介绍,“扬州中宝”今年累计生产185.1万瓶甲硝唑注射液,25日前已销售出83.1万瓶,目前公司库存102万瓶。
“扬州和宝应药监部门25日即入驻企业调查。“因为目前还不知道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具体原因,所以我们要求企业停止销售和使用今年生产的所有的甲硝唑注射液。”陈启锦说。
此外,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公布的第二季度全省药品抽查检验结果中,“扬州中宝”生产的4个批次两种注射液被检验“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可见异物”。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