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接受100多万流通股东委托维权的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派出苏占军等两名律师赴安徽调查取证。据苏占军律师介绍,证监会已经开始高度重视*ST飞彩股改,并在日前向*ST飞彩发出了一份多达13个问题的询问函,希望*ST飞彩就媒体质疑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再减资弥补亏损等重大问题作出解释。 据悉,证监会的13个问题包括*ST飞彩重组中的5000多万货币资金以及土地评估,其中对于土地高达700%以上的增值评估就用了一页的篇幅。而流通股东正在委托律师向证监会呈送法律意见书,希望能有更好的股改以及重组方案出来,真正挽救*ST飞彩。
据介绍,在*ST飞彩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的过程中,还存在较大的税收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在各种不同来源的资本公积金中,只有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来源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时应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ST飞彩用债务豁免形成的3亿多元公积金转增股本时还需为流通股东交纳个人所得税,至于大股东获得转增是否需要交税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这样*ST飞彩的业绩将受到很大程度上的影响。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