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在近日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中指出,今后,浙江省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依法为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浙江省政府要求,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在今年年底前要由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名单和缴费工资为基数,统一纳入工伤保险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