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邮寄发出。 会议于2006年8月24日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6名董事出席了会议,董事高平、徐晓勇、独立董事陈兴述因公不能到会,分别委托董事张宇、独立董事周观亮代为表决,并代为签署意见。监事会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肖诗新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06年度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购买涪陵商场租赁部分房屋产权的议案》
    2003年7月28日经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以租购结合方式创办涪陵商场,将涪陵商场项目拆分为两期工程。其中:二期工程面积15000.75平方米,为公司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购买,投资总额为 7808.56万元。
    目前由于房屋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进入清算程序,开始对公司租赁的一部分进行公开拍卖。如拍卖成功,将在公司租赁的商场内形成多业主的局面,并使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租赁合同》难以顺利履行,会给经营带来严重影响。
    为杜绝上述情况的发生,公司拟将租赁部分(二期工程项目)提前购买。投资总额仍为7808.56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内部收益率均未发生变化,分别为8.67年,为11.45%。资金来源为银行信贷资金。公司仍将本项目作为增发募集资金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以偿还银行贷款。
    本项目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创办云阳商场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连锁发展步伐,董事会决定在云阳地区创办云阳商场。项目总投资3424万元,其中购房款为2135万元。投资利润率12%、投资回收期7.6年。
    本项目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结转公益金余额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67号):“从2006年1月1日起,按照《公司法》组建的企业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进行利润分配,不再提取公益金;同时,为了保持企业间财务政策的一致性,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一并停止实行公益金制度。企业对2005年12月31日的公益金结余,转作盈余公积金管理使用。”董事会决定对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益金余额41,513,763.45元,结转至盈余公积金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董事会聘任胡庆华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肖诗新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独立董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4日
    附:胡庆华女士简历
    胡庆华,女,生于1962年,研究生学历(重大工商管理学院MBA(工商管理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公司财会科科长助理、副科长、重百沙坪商场副经理、分工会主席、重百临江商场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重百大楼商场代经理。2006年5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第29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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