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8月25日上午9时在北京天鸿宝景大厦五层会议厅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121,481,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巴峥嵘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21,481,01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关于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21,481,01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朱玉栓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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