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24日下午3:00在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二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仲和先生召集和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中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中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中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公司2006年上半年度的日常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以上工作中能够依法规范运作,重大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006年上半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未发现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6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未发现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时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特此公告。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