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8月24日上午9时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其中亲自出席4名,委托出席1名,监事秦余春先生因公委托监事刘国娣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刘国娣女士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 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 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 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6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占到会董事有效表决权的100%通过。
    议案二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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