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1年12月13日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红荔路支行(以下简称“浦发行”)签定《借款合同》向其借款3000万元,截止到2005年1月18日这段期间公司一直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续贷,并在此期间归还了部分本金,借款余额为2098万元[由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温州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电器”)及北京邦盛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和650万元(公司自有房产抵押)。 从2005年开始,浦发行不再向公司提供2098万元借新还旧的续贷方案,并要求公司提供资信度较高的公司作为此笔贷款的贷款主体、公司作为担保方才能延续此笔银行负债,否则将对公司采取诉讼等形式追讨贷款,如此将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严重不利影响。为了维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和保持与银行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与上述担保三方进行了积极协商寻求支持,最后在公司的请求下由温州电器向公司提供了帮助,其向浦发行借款2098万元转借给我公司用于偿还我公司对浦发行的到期贷款(贷款期限2005年10月31日至2006年4月30日,利率5.742%),贷款利息由温州电器先行替公司支付,待公司经营情况好转再归还本金及利息,公司帐面反映为“其他应付款—温州电器2098万元”。在银行的要求和主持下,公司对温州电器的此笔贷款提供了担保,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此笔贷款目前状态良好,未损害公司利益。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温州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福音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金炉工业园交通东路882号
    注册资本:56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码:3303821013977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民营企业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器元件、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五金工具、泵阀轴承、电子、通讯产品、电器成套生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有效期至2006年底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公司基本经营情况: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235,780,847.48元; 283,373,364.64元;
负债总计 64,130,175.75元; 135,487,868.83元;
净资产 171,650,671.73元; 147,885,495.81元。
2005年度 2004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478,305,061.90元; 470,745,588.84元
主营业务利润 87,808,808.88元; 96,210,512.32元;
净利润 36,561,824.48元; 38,984,381.33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其利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此笔贷款一直处于借新还旧的状态,相关文件都在银行签署,未及时传递到公司及公司人员更替等原因未能及时将披露文件送达公司信息披露部门,使得信息披露工作滞后,在2005年10月31日此笔担保发生时,未及时披露,也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影响我们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