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8月25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昆明市二环西路222号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明辉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 63 人、代表股份28961618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9.8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4,051,138元”。
    同意该报告股份289616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100%,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为“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80,000,000股,其中由云南白药厂以其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折价40,000,000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50%; 向云南富滇信托投资公司发行8,000,000股;向深圳联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行8,000,000股;向社会公众股发行20,000,000股,发行定向法人股4,000,000股。”
    同意该报告股份289616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100%,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484,051,13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84,051,138股。”
    同意该报告股份289616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100%,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选举陈小悦同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该报告股份289616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100%,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选举郝小江同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该报告股份289616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100%,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靖宇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