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审计机构可受委托参与审计
    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花3年时间全面实施“万村审计”,确保每年完成对全省三分之一村的审计工作。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指出,今年除了采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审计,抽调具有《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资格证》的乡镇农经干部和代理会计等组成审计组进行协调审计的方式外,还可以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有条件的地方,可向社会聘用农村特约审计员,广泛利用社会力量。(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