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2010年GDP能耗下降20%的约束性指标,并为节能降耗分级考核体系提供基础数据,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转发《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关于本市开展能源消费专项调查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能源消费专项调查工作。
8月25日,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联合召开全市能源消费专项调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本市能源消费专项调查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良园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会议由市统计局局长潘建新主持。会上,市统计局总统计师李崇新就全市能源消费专项调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寅、市经委副主任杲云分别就搞好此项调查谈了意见。市财政局副局长袁白薇、市有关委办局和主管部门分管节能工作领导、各区县政府分管节能工作领导、各区县统计局、发展改革委、经委负责人、非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负责人共130余人出席会议。
会议明确,本次能源消费专项调查按照“条块联动”的方式组织实施。调查对象是上海市从事建筑业(含本市建筑业企业、外省市在沪施工企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调查的标准时期是2005年全年和2006年上半年。调查的主要内容是调查对象的主要经济指标、主要耗能设备和能源消费情况等。本次调查工作从今年8月开始,到今年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这次能源消费专项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此次能源消费专项调查圆满成功。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抓好数据质量控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并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专项调查工作。
(上海市统计局)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