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赢了侵权官司,要继续清理假“长城”品牌
晨报讯(记者 杜娟) “嘉裕长城”和“中粮长城”之争终于有了结果。日前,嘉裕公司使用“嘉裕长城”未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中粮集团“长城”葡萄酒商标权,嘉裕公司被判赔1000多万元。 此外,中粮集团表示,将继续打假,对“长城”品牌进行清理。
中粮集团在1974年就获得了长城文字和图形商标的注册。 2002年下半年开始,中粮集团发现嘉裕公司和南昌开心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嘉裕长城”的商标,制造和销售各种葡萄酒,累计销售额超过了1亿元,还将中粮集团的注册商标“长城”(图形商标)作为制造和销售各种葡萄酒包装瓶贴的主要构图。2004年9月,中粮集团将嘉裕公司及生产厂家告上法庭。
中粮公司的代理律师陈建民告诉记者,市场上搭“长城”驰名商标便车牟利的企业越来越多,中粮公司将继续打击侵权产品,对“长城”品牌葡萄酒市场彻底清理。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