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交易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8月28日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在北京市签署关于中国联合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水泥")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中联水泥9.9%股权以现金人民币7,300万元向中国建材股份出售(以下简称"本次股权出售")。
    中国建材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出售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6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持有的中国联合水泥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出售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五名关联董事曹江林先生、崔丽君女士、卢金山先生、张乃岭先生、光照宇女士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半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项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函,并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建材股份持有公司52.4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28日,并于2006年3月23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法定代表人为宋志平,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总股本为207,17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新型房屋、水泥及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筑材料的仓储、配送和分销;水泥、玻璃生产线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新型建筑材料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中国建材股份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27,198.6万元,2005年,中国建材股份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1,891.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出售的标的为公司持有的中联水泥9.9%股权(以下简称"该股权")。中联水泥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法定代表人为崔星太,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558万元,其中中国建材股份持有90.1%股权,公司持有9.9%股权。中联水泥主要从事水泥、水泥熟料及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业务。
    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中联水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1,531.7万元,2005年,中联水泥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2,553.5万元。 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中联水泥财务报表所反映的净资产为60,839.8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将中联水泥9.9%的股权转让予中国建材股份,中国建材股份同意自公司受让该等股权。协议生效后,中国建材股份将合法拥有中联水泥的100%股权,公司则不再拥有中联水泥的任何股权。
    2、经双方协商,以中联水泥截止2006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净资产为参考依据,并考虑中联水泥的未来收益,以此确定本次中联水泥9.9%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300万元整。
    3、股权转让协议在下列条件成就时生效:
    (1)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根据双方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建材股份和公司的有权机构{包括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如需要)}批准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股权出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强化主业,集中精力发展以石膏板为核心的板材业务,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和产业结构。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交易价格以中联水泥截止2006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净资产为参考依据,并考虑中联水泥的未来收益,以此确定本次股权的转让价格,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集中精力发展公司主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
    3、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
    3、独立董事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