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17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展期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需向农业银行秦皇岛分行申请办理900万元银行借款展期(原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用途为采购生产用原燃材料。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9.06%的股权。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9609.43万元,净资产25256.30万元(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68.27%,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董事会同意该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展期并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以支持其经营资金的需要。
    三、审议通过了秦皇岛耀华优能镜业有限公司合作经营期限到期后资产处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秦皇岛耀华优能镜业有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注册资本为280万美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5%股权。鉴于其合作经营期限已到期,按照合作经营合同约定,该公司将在退回合作方加拿大优能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本金70万美元后进行清算注销。为了便于经营管理,实现玻璃原片和深加工业务的有机结合,公司决定在该公司清算注销后将其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入公司本部直接经营管理。
    特此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