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6年8月25日在福州建福大厦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黄建民董事长主持。经审议,均以9票同意(含委托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次会议各项议程,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06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和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公司拥有80%权益的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金银湖公司)于2006年1月1日正式投产,为利于本公司全面承包经营金银湖公司及优化该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同意收购金银湖公司另一股东所持的部分股权,并由本公司单方增资3000万元(他方股东自愿放弃本次增资)。
    (一)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200万元收购三明闽新(集团)建材有限公司(三明闽新公司)持有的金银湖公司15%的股权(按现注册资本8000万元计算),收购价格以股权投资原值1200万元计,本次收购资金按每年600万元分别在2006年底和2007年底之前支付。本次收购后,本公司持有金银湖公司的股权比例自80%增加到95%,三明闽新公司持股比例从20%降为5%。
    本次收购,为非关联交易。
    (二)同意公司对金银湖公司进行单方增资3000万元,增资方式以本公司对其提供的部分借款转投资方式进行。另一股东三明闽新公司以其自愿方式放弃本次增资。
    上述股权收购和增资均完成后,金银湖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000万元增加到1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0600万元占比96.36%,三明闽新公司出资400万元占比3.64%。本次增资完成后,金银湖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由目前的76%降至约66.35%。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厦门金福鹭建材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在2006年9月12日~2007年9月11日期间为厦门金福鹭建材有限公司拟向厦门市商业银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授信额度到期日可以跨越该期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原为该公司在2005年12月27日~2006年9月11日期间在厦门市商业银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额度600万元提供的担保期满时将自然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按全额计算,不含上述担保)为226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34.85%,其中: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72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6.56%。本次担保为拟申请的同个银行的等额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上述担保总额不变。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