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6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届董事会共有6名董事,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董事徐华先生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单昶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苏振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议案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通过《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变更金信恒通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方式的议案》
    公司2005年6月28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金信恒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即通过了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收购其持有的北京金信恒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信恒通”)90%的股权。根据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六合正旭评报字(2005)第044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05年4月30日,以下简称“《评估报告》”),金信恒通总资产评估价值4,995.34万元,负债总值4,953.51万元,净资产41.83万元。双方同意,协议股权的转让价格以该《评估报告》中记载的评估值为作价依据,共计人民币37.65万元,最终价格以备案后的评估值为准。
    上述原进行协议转让方式,现根据国资委规定要求变更为进场交易方式。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参与市场竞标属于市场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无需履行与之相关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董事会同意公司参加竞标。关联董事苏振明先生、单昶先生、范卿午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终止〈合作建房协议〉的议案》
    经第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中国电子合作建房事宜。同时,公司于2005年2月28日与中国电子签署了《合作建房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包括:合建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霞光里9号院内,为集设计、办公、商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写字楼,中国电子提供项目用地,并负责办理所需相关审批手续。公司提供工程款项2,970万元,项目建成后,公司有权取得该项目房产主楼中的三层(约4,500M2)的办公用房。协议签署后,公司已按照规定支付了首期工程款1,575万元。
    由于所建房周边环境在一段时间内还无法达到办公要求,不适宜办公。因此,公司将终止《合作建房协议》。此前支付的首期工程款1,575万元,公司正在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协商退款事宜。关联董事苏振明先生、单昶先生、范卿午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公司购买办公自用房的议案》
    同意公司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2号的世纪科贸大厦A座15-16层房产为公司办公用房自用,两层合计面积为2,267.42 m2,售价为11,599.40元/m2,总价款预计26,300,703.20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增补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董事范卿午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改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改选董事长苏振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及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2006年度高管人员薪酬及业绩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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