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以三木集团现有流通股总股本101,896,115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50,948,057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5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03股的对价安排。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转增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8月30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转增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8月31日。
5、2006年8月31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转增股份的上市交易日:2006年8月31日。
7、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8月31日,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8、自2006年8月31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T三木”变更为“G*ST三木”,股票代码“000632”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于2006年8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1、对价安排: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总股本101,896,115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50,948,057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5.00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03股的对价。在转增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除法定承诺外,非流通股股东未作出其他特别承诺。
(二)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股)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 87,090,701 25.84% 0 87,090,701 22.45%
福建恒发投资有限公司 18,624,000 5.53% 0 18,624,000 4.80%
福州申达投资有限公司 18,161,757 5.39% 0 18,161,757 4.68%
福建大野投资有限公司 17,984,749 5.34% 0 17,984,749 4.64%
福建卓诚贸易有限公司 15,552,000 4.62% 0 15,552,000 4.01%
福建省三华实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15,360,000 4.56% 0 15,360,000 3.96%
福建高德贸易有限公司 14,976,000 4.44% 0 14,976,000 3.86%
福州大展实业有限公司 14,652,866 4.35% 0 14,652,866 3.78%
上海励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520,000 3.42% 0 11,520,000 2.97%
福建太德投资有限公司 11,440,214 3.39% 0 11,440,214 2.95%
福建华天投资有限公司 3,840,000 1.14% 0 3,840,000 0.99%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1,254,528 0.37% 0 1,254,528 0.32%
福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会委员会 878,169 0.26% 0 878,169 0.23%
福州晋安区鼓山远中纸箱厂 456,192 0.14% 0 456,192 0.12%
新华社福建电视制作中心 380,160 0.11% 0 380,160 0.10%
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公司 380,160 0.11% 0 380,160 0.10%
福州华物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380,160 0.11% 0 380,160 0.10%
福建省连江县广厦房地产开发公司 342,144 0.10% 0 342,144 0.09%
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 315,533 0.09% 0 315,533 0.08%
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 231,898 0.07% 0 231,898 0.06%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公司工会 201,485 0.06% 0 201,485 0.05%
福州福昌塑胶有限公司 178,675 0.05% 0 178,675 0.05%
福建人民广播电台工会委员会 174,873 0.05% 0 174,873 0.05%
泉州市世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60,000 0.05% 0 160,000 0.04%
福建长乐市阜山渔需供应公司 144,461 0.04% 0 144,461 0.04%
福州市马尾福新饲料添加剂厂 95,040 0.03% 0 95,040 0.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232 0.02% 0 60,232 0.02%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技术公司 57,024 0.02% 0 57,024 0.01%
福建省服装鞋帽工业公司工会 38,016 0.01% 0 38,016 0.01%
福州恒达电子有限公司 38,016 0.01% 0 38,016 0.01%
中共省委组织部机关工会委员会 34,214 0.01% 0 34,214 0.009%
中国新闻社福建分社 28,512 0.009% 0 28,512 0.007%
福州开发区建筑设计院工会委员会 19,008 0.006% 0 19,008 0.005%
福州马尾区工商局机关工会委员会 15,206 0.004% 0 15,206 0.004%
福州市快安小学 11,405 0.003% 0 11,405 0.003%
福州市马尾区档案馆 7,603 0.002% 0 7,603 0.002%
福州第四十二中学 3,802 0.001% 0 3,802 0.001%
社会公众股 101,896,115 30.24% +50,948,057 152,844,172 39.40%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日期 事项 是否交易
2006年8月29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006年8月30日 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2006年8月31日 1、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 恢复交易
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转增股份到账日;
3、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4、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ST三木”;
5、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
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2006年9月1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 正常交易
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交易。
四、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1、获得转增股份的对象:截止2006年8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转增股份比例计算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336,984,918股,非流通股数量为235,088,8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6%;流通股数量为101,896,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4%。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387,932,975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35,693,0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6%;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152,239,9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4%。
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35,088,803 69.76%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35,693,064 60.76%
国家持有股份 87,090,701 25.84% 国家持有股份 87,090,701 22.45%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47,998,102 38.15%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47,998,102 43.92%
高管股份 604,261 0.16%
二、流通股份合计 101,896,115 30.2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52,239,911 39.24%
三、股份总数 336,984,918 100% 三、股份总数 387,932,975 100%
六、有限售条件股份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 19,396,649 G+12个月 法定承诺
38,793298 G+24个月
87,090,701 G+36个月
其他(股东名称见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147,998,102 G+12个月
G 日: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首个交易日。
七、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3355146
联系人:林志军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
邮政编码:350005
传 真:0591-83341504
电子信箱:sanmugugai@163.com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和公告;
2、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4、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5、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