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8月28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十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关欣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授权代表共8人,持有或代表股份数为143,966,29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2.2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因搬迁改造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资产出让协议和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67,46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表回避表决。
    会议通过《关于公司因搬迁改造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资产出让协议和补偿协议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966,29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会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966,29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会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张俊律师、冷雪峰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述议案详细资料参见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深交所巨潮网站刊登的资料。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