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8月26日晚上10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玲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2人,其中监事吴新华全权委托监事魏玉平出席会议并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中期报告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