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学聪
2006年7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5.7%,而同期的物价指数仅上涨1%,增幅的悬殊使“商品房价格应进入物价指数统计”的话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前天,国家统计局再次表态——无论是按照国际惯例,还是从实际情况考虑,商品房价格不应直接计入物价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统计专家:面临技术问题
面对来自各方的质疑,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司长魏贵祥曾公开表示,商品房价格不纳入物价指数是国际惯例。商品房购买与当期消费不同步,购买支出与当期实际住房消费不对等。因此,将商品房价格纳入物价指数统计中并不合理。
“我国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建立CPI统计制度。随着社会的进步,CPI权重和代表规格品不断变化,但一直没有包括住房和车辆的统计。”一位统计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现在把房价纳入CPI统计范围,会遇到一系列的技术问题。例如,房价较快上涨在北京等大城市表现比较明显,在中小城市相对温和。而国家的统计制度是统一的,如何确定房价所占的权重,需要深入探讨。
目前,我国的物价指数基本上体现了居住类价格变动。在物价指数的调查项目中,居住类价格变动包括了建房及装修材料、房租、自有住房以及水、电、燃气等与居住有关的项目。对租房者来说,其住房的价格变动通过实际租金来体现;对有房者而言,其住房的价格变动是通过其拥有住房的“虚拟租金”来体现。
▲▲经济学者:CPI不是万能的
“任何一个统计指标都不是万能的。”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左大培表示,CPI、GDP等宏观经济指标都有自己的“统计口径”。CPI的全称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主要针对的是人们日常的消费支出。买房是当年支出,未来消费。按照住宅50年的使用期计算,每年的消费仅是整个房价的五十分之一,很难衡量每个月、每一年的具体支出数额,所以,在我国和西方的一些国家都将购房算在“投资”中。而仅将短期内可以计算出的房租、水电消耗等数据纳入CPI统计范围。
任何一个指数都不是万能的。左大培认为,目前的状况只能说明CPI在反映价格走势方面并不全面。人们判断价格走势的时候,除了看CPI,还应该关注房价指数、汽车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等数据,综合考量。
▲▲百姓:房价应纳入统计
面对学者们的表态,普通市民却有不同意见。“既然是物价指数,就应该反映客观现实状况。”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家庭支出中的很大部分都花在买房上了。他认为,既然多数人买房都是自住,为什么不算消费?而且,很多人买房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子女成家立业,没房子可不行。”
在记者随机采访了5位普通市民中,有4位认为商品房价格应该纳入CPI的统计范围。有市民表示,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能把各种统计指标都弄明白,物价指数应该能全面反映人们支出的情况。国家统计局CPI中关于住房支出的权重只有百分之十几,这也与北京人实际的房租水平有出入。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