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 年8 月27 日,江西省华通拍卖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成交确认书显示,九江化学纤维总厂所持有的本公司13,439.52 万股国有法人股, 占总股本的67.16%,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江西省华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拍卖公告详见2006 年8 月17 日《证券日报》), 2006 年8 月27 日上午在江西省南昌市整体公开拍卖成交,受让方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以每股0.224 元的单价受让九江化学纤维总厂所持有的本公司13,439.52 万股的股权,总计受让价格为3,005 万元人民币。 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华通拍卖有限公司签订了《江西省华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成交确认书》(赣华通拍字(2006)第003 号)。
    目前,与本次股权拍卖相关的手续正在办理中。
    有关本次股权拍卖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8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