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法人股股东华创合润投资有限公司(下
称:华创合润)于2006年4月18日与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平安信托
)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平安信托设立中科英华股份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下称:中科英华信托计划),以募集的信托资金受让华创合润持有的57600000
股社会法人股;同时平安信托于同日与上海润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
润物)、上海千程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千程)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在
信托计划成立第24个月后,平安信托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1.34:1的比例一
次性转让给上海润物及上海千程。
    2006年6月19日,上海润物、上海千程分别与平安信托签订信托合同,并于
2006年6月23日加入了中科英华信托计划。成为信托合同的委托人与劣后受益人
。
    2006年8月28日,平安信托和上海润物分别与陈远、窦兴荣、张艳清;平安
信托和上海千程分别与吴明昌、徐华妮签订《信托合同转让协议》,上海润物
将其拥有的中科英华信托计划劣后受益权中的29.52%、22.57%及5.21%分别转让
给陈远、窦兴荣及张艳清;上海千程将其拥有的中科英华信托计划劣后受益权
中的21.35%及21.35%分别转让给吴明昌及徐华妮。上述转让后,上海润物、上
海千程不再持有中科英华信托计划的劣后受益权。
    同时信托劣后受益人陈远承诺在中科英华信托计划的存续期间,不享受该
受益权的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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