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8月28日,本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抄送的《关于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093号),批复载明我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将持有的5250万股国有股划转给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获正式批准。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批复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同意西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股份公司5250万股国有股(原由西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划转给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此次国有股权划转后,股份公司的总股本仍为17162.265万股。其中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250万股,占总股本的30.59%,股份性质为国家股。
    本公司有关第一大股东股权变更的相关公告,分别披露在2006年6月9日、2006年8月1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指定网站https://www.cninfo.com.cn上。涉及本公司国有股变更的其他审批事项,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