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06年8月28日以通迅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向参股公司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南京分行办理的18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30%的股份)。本次贷款担保事项,根据股东实际比例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向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追加注册资金投资6000万元和今后按工程建设进度分期履行资本金出资义务。截止目前,本公司已向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实际投入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为了保证参股公司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按照该项目批复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金应为14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42000万元人民币,占30%股权;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出资98000万元人民币,占70%股权;股东双方按工程建设进度分期同步投入注册资本金。(详见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同意公司拟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所需,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并提请股东大会无条件地批准、授权、确认和/或追认由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发行方案内,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在前述四项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6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
    3、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芦墟镇汾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参股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6年9月13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3、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06年9月15日(8:00-11:00,13:00-16:30)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至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人出席时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芦墟镇汾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215211
    3、联系电话:0512—63272489
    传 真:0512—63271866
    4、联 系 人: 陈海娟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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