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9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贷款购置10架B737-800飞机的报告》。
    同意公司就引进10架B737-800飞机的项目(购买合同号为PA3303)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4.96亿美元飞机购置贷款,其中2.516亿美元贷款币种为美元,2.444亿美元贷款币种为等值的人民币。公司将在飞机交付之前将飞机购买合同中的相关权益转让给贷款银行作为担保,在飞机交付之后将飞机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担保,并将飞机保险权益转让给贷款银行。
    以上事项提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就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飞机购置贷款业务作出决定,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合约。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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