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下发《关于制止无序开发 进一步清除“四无”水电站的意见》。《意见》指出,要认真落实水利部关于清除“四无”水电站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拉网式复查。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检查落实。
    《意见》强调,对于一些地方审批权限不清或管理混乱、越权审批和无序开发的,要进行一次清查清理,重新理顺和明确省、地、县三级审批权限。对暗箱操作、越权审批的,不仅一律无效,同时要追究责任,严肃政纪。要加大资源转让和项目审批中的监督检查和后续监管工作力度,认真查处和严厉打击资源转让和项目审批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改变个别地方整改不积极、监管不及时、管理不到位、行政不作为的现象。对于个别地方抢占资源、无序开发问题严重,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突发事件形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