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内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力通运输有限公司 宁夏丰茂造纸助剂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其中为宁夏力通运输有限公司4000流动资金银行借款,100万元承兑汇票提供担保,为宁夏丰茂造纸助剂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的议案的主要内容:
    经本公司与宁夏力通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通公司",)及宁夏丰茂造纸助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茂公司”)友好协商后,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力通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支行的4000万元短期借款(期限3个月)及在银川市商业银行中卫支行的100万元承兑汇票(期限6个月)提供担保,同意为丰茂公司在银川市商业银行中卫支行的50万元承兑汇票(期限6个月)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夏力通运输有限公司的注册地点为中卫市城区美利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是周自兴,主要从事货物运输、土石方工程、治沙、等业务,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截止200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6225.17万元,负债总额8703.54万元,净资产7521.62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3763.77万元,净利润1002.94万元。
    宁夏丰茂造纸助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地点为宁夏美利纸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院内,法定代表人是周锦文,主要从事中性施胶、碳酸钙系列产品及造纸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业务,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截止200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421.44万元,负债总额977.24万元,净资产444.19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2577.61万元,净利润27.10万元
    被担保人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董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力通公司此前为本公司已提供了银行借款担保,有力的支持了公司的工程建设及生产经营,同时力通公司在公司林纸一体化工程中承担了大量的工程建设,为本公司林纸一体化工程的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应力通公司的要求,为了保持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为力通公司的4000万元短期借款及100万元的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丰茂公司长期以来为本公司提供了大量质优价廉的造纸辅助材料,近期由于该公司周转需要,应该公司要求,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为其50万元承兑汇票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在考察了上述两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后,认为: 力通公司、丰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良资产少,本公司为力通公司与丰茂公司提供担保基本无风险,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55565万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三十日
    备查文件:
    1、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担保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