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89,262,97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 5.06%,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2005年8月26日、2006年2月28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3,000,000股和13,600,000股(共计26,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48%。 因本公司于2006年5月22日实施了每10股送5股转增5股的分配方案,原26,600,000股变为53,200,000股)质押给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上述股权质押中的43,600,000股(占总股本的12.68%)于2006年8月25日解除,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通威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将该43,600,000股和另外2,619,800股(共计46,219,800股,占总股本的13.45%)继续质押给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上述质押已于2006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