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简称:*ST 深泰
    股票代码:000034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
    住 所: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西南头第五工业区“泰丰电子城”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西南头第五工业区“泰丰电子城”
    联系电话:2698188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6 年8 月29 日
    特别提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报告书、本报告:指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3、上市公司、*ST 深泰:指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人名称: 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 万
    注册号码:企合粤深总字第100068A 号
    经济性质: 合资经营(港资经营范围:生产电话机、电话传真机、无线电话、寻呼机、对讲机,及与上述产品有关的电子、通讯器材生产,经营鼠标器、遥感器等计算机配件。销售自产品。
    经营期限:1989 年1 月25 日至2019 年1 月16 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西南头第五工业区“泰丰电子城”
    联系电话:269818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留地 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王迎 董事长 中国 深圳 无 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蔡锡民 董事 中国台湾 深圳 无 上市公司董事、副总
赵伯宁 董事 中国 深圳 无 上市公司监事
邵华 董事 中国 深圳 无 上市公司董事
    (三)本公司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 信息披露人持股情况
    此次股份变动前,本公司持有已办妥过户手续的*ST 深泰国有法人股24,891,152 股股权(占*ST 深泰总股本的8%),持有协议受让但尚未办妥过户手续*ST 深泰的国有法人股57,560,789 股股权,本公司共持有*ST 深泰82,451,941 股股权(占*ST 深泰总股本的26.5%)。本次股份变动后,本公司持有*ST 深泰未办理过户手续的57,560,789 股股份,占*ST 深泰总股本的18.5%股权。
    (二)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因中国进出口银行诉本公司、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北京市中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1)一中经初字第1764 号民事判决书,并委托北京市通衢拍卖有限公司于2006 年7 月28 日上午10 时,公开拍卖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法人股2489.1152 万股(占公司股权的8%)。上海灵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美佳商贸有限公司以联合竞拍方式各拍得本公司1244.5576 万股,成交金额均为515 万元,正在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四、本公司在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重大事项
    (一)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依法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本次股权变动有关信息,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见附件)。
    六 、备查文件
    (一)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北京市通衢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成交确认书;
    (三)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备查阅。
    附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迎
    签注日期:二OO 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