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记载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8月28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一会议室召开第六届十二次董事会议。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为民、总裁唐昌运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议事规定。会议经讨论以书面表决形式决议如下: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同意孙志拥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因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同意周晓川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唐昌运提名,同意聘任任明治凯先生、周雪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王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附:1、新聘高管人员简历:
    明治凯,男、39岁、中共党员、北京轻工业学院机械工程专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机浆车间分厂厂长、生产管理中心经理、设备维护管理中心经理、总裁助理等职。
    周雪林,男、41岁、高级工程师。天津科技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工学硕士。历任宜宾纸业工艺技术处、科研所担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科长;东莞玖龙纸业生产和技术经理、项目经理、副总裁、制浆造纸技术顾问等职。
    王 强,男、37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会计师。历任四川省金河磷矿会计、宜宾天原股份公司财务处会计、宜宾天原集团公司资财处处长、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总裁助理、副总会计师等职。
    2、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十二次董事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因工作需要,经孙志拥先生本人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因工作需要,经周晓川先生本人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程序合法。
    经公司总裁唐昌运先生提名,聘任聘任明治凯先生、周雪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王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经审阅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以上人员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严廷林 袁胜华 邹宪君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