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79号《关于北京华夏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华夏新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购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意见》,对北京华夏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夏新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华夏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夏新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间接持有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 9940万股,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仍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后附:《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