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兰报道
“本来从北京到坝上草原只需6小时,而我们足足走了12个小时还没到,原计划泡汤,只能连夜赶回。”近日,读者郑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诉说了他们单位20多位同事去坝上草原“两日游”的经历。
回到北京后,郑女士等游客和旅行社的纠纷并未结束。郑女士一连接到多个催交团款的电话。“因为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我们没有成行,还要我们交团款,我们不能理解。”
游客:坐破车走错路延误行程
郑女士说,他们单位共24人和北京银安旅行社签订了旅行合同,8月12、13日去坝上草原“两日游”。12日清晨6点,导游董小姐和司机开着一辆小金龙车来接游客。行驶到怀柔准备上山时,与后面的一辆“依维柯”相撞,协商了半个多小时。
下午两点多,一车人被一个后来上车,自称是地陪的男子带到一个叫“白草镇”的地方。“后来我们才知道,白草镇属于赤城,根本不是去坝上的路。
“花了8个小时来到陌生的地方,我们不得不和旅行社交涉,希望换一辆性能好点的车,赶紧把我们送到目的地,实在不行立即返回北京。”乘客们匆匆吃了午饭开始和导游交涉。下午3点时终于等来了一辆从丰宁县城借来的车,往正确的路上赶。下午5点多又遇到堵车。“即使一路畅通,到目的地也得晚上了,无奈中我们只能要求导游和司机将我们送回北京。”郑女士说,经过和导游、地陪、司机的拉锯战,晚上7点,车子终于开始往回走。路上因为超载还被交警拦下检查,“到三元桥已经是夜里12点多了。”
导游:合同没写几点到
昨天,记者见到了银安旅行社给郑女士一行人做全程导游的董小姐。对于乘客指责车况不好,董小姐说车辆没有问题。但车况正常为什么还要换车呢?对于记者的质疑,董小姐说,乘客们强烈反对继续乘坐原来的金龙车,她不得不临时从丰宁县城借车。
然而,在她本人写的情况说明上,记者却看到“因车况问题,影响了整个行程的时间、进度,经协商导游同意换车”的文字。
对于乘客们指责走错路,董小姐否认说:“只不过地陪走了另一条路。其实中午1点前车子已经到了坝上草原,只不过还没到驻地。”董小姐告诉记者,来到白草镇后,客人坚持要求吃饭、换车,浪费了时间。下午5点多遇到堵车,如果耐心等一会儿,很快就能到达驻地,骑马活动还能进行。
对于这次旅行为何12个小时都没到,董小姐只是表示“乘客耽误的时间太多。合同里并没写几点到”。而记者注意到,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上写明:“中餐左右抵达驻地,下午进行骑马等草原活动”;在旅行社提供给游客的“二日游”介绍中也写明“抵达驻地后入住度假村,午餐后开始草原活动”。
矛盾焦点:如何赔偿
回到北京后,郑女士和旅行社的纠纷并没有结束。
出游前,郑女士曾代表游客方面向银安旅行社支付了5000元支票作为定金。回到北京后,导游董小姐以“户头写错不能提取”为由将支票还给了郑女士。随后几天中,郑女士一连接到旅行社多个催交团款的电话。“因为车况、路程的原因导致我们没有玩成,受了不少罪,现在还要我们交齐团费,我们不能理解。相反我们希望能够得到一定的赔偿。”郑女士说。
旅行社一方则表示,游客应先把团款结清,再讨论其他。“游客临时决定回京,可宾馆房间都订好了,餐饮也准备了,我们损失太大!”
律师说法:应双倍返还定金
对于双方的纠纷,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律师表示,游客与旅行社是旅游合同关系,因为旅行社提供的车辆差、走错路等原因导致游客未能完成旅游计划的,旅行社应该双倍赔偿定金。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旅行社应该安排技术好、熟悉路的司机和导游陪同旅游。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旅行没有完成主要是旅行社一方的责任,消费者希望得到一定的赔偿是可以理解的。在这种情况下,旅行社索要团款的做法欠妥,应该给予消费者一定的补偿。“补偿的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向游客表示真诚的歉意,或者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等等。” (责任编辑:雨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