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中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撰文强调,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严格依法选举产生乡镇长。
盛华仁介绍说,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了乡镇长的产生方式和选举程序,即乡长、副乡长和镇长、副镇长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通过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盛华仁指出,在前两次换届选举中,个别地方采取由选民直接选举乡镇长的做法,并把这种做法当作扩大基层民主选举干部的一种尝试,这不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有关地方已及时进行了纠正。
盛华仁强调,在这次换届选举中,一定要严格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选举产生乡镇长,避免类似由选民直选乡镇长的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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