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
本报记者 季谭 发自北京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国务院提出目标:“十一五”期间要解决1.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要求各级政府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摆到优先位置,加快实施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让农民群众早日喝上干净水。
据了解,到“十五”期末,国家已累计解决2.8亿多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但是目前一些农村地区饮水不安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少地方供水方式落后,局部地区饮用水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饮用水源存在三大突出问题: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突发性环境事件频发;产业布局不合理,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调查显示,有16个城市水质全部不达标,占重点城市的14%;5.27亿吨水量不达标,占重点城市总取水量的32.3%。而在农村,全国还有3亿多农民在饮用不合格的水。
为此,此次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要解决1.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重点解决饮用水高氟、高砷、苦咸、污染及微生物病害等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水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的严重缺水问题,优先解决人口较少民族、水库移民、血吸虫病区和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
其次,要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特别要防治采矿、工业等引起的污染,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搞好废污水、垃圾处理,建立水质监测体系,保障供水安全。
再次,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提倡饮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质供水。加强水资源调度,合理安排生活与生产用水,优先保证生活用水。
最后,要改进农村饮水项目建设和管理办法,落实管理主体和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会议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农民投工投劳,但要防止加重农民负担。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