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30日收到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下称:国资公司)《关于公司债务转移的确认函》。根据国资公司与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下称:成都办事处)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截止于 2005年12月20日,公司对成都办事处的借款本金为128824036.45元,利息为 16025903.18元,总计144849939.63元债权全部被转移至国资公司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