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8日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债权债务转移的议案:根据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下
称:珠海金正)、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广东金正)分别与珠海市金湾区
星宇标牌厂、珠海市龙得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力恒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东莞
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将珠海金正应付上述
公司的款项转为应付广东金正,从而减少广东金正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
1922569.76元;根据天龙集团东莞分公司(下称:东莞分公司)、深圳中港国际
珠宝交易中心真饰店(下称:真饰店)、广东金正签订的《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
》,将东莞分公司应付真饰店款项转为应付广东金正,从而减少广东金正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款289600.00元,上述二项合计共减少广东金正对公司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款2212169.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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