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9日召开二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
    二、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同意靳承庶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聘任刘宏兵为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
    四、同意公司与中国银行大同市分行、建设银行煤炭支行短期贷款到期后 续贷短期借款。
    五、同意公司委托大同路达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塔山铁路专用 线的运营业务。委托运营报酬依双方商定结果确定。